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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费收取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录入:admin 责编:admin  添加日期:10年06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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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民营企业协会

瑞安市个体劳动者协会  文件
 
瑞民个联〔20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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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费收取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分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协会会费收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协会收取会费工作必要性的认识。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6]123号)的规定,要认识到会费是协会作为社会团体性质的重要体现,收取会费是协会“民主办会”、“自我管理”办会原则的具体内容。协会作为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是正当、合理的行为,是有法规依据和符合章程规定的,是履行职能、为会员提供服务的需要。
二、加宣传和服务,把握“入会自愿”原则。
各分会要积极做好收取会费的基础性工作,完备会员入会手续,建立健全会员档案,做好会员入会的宣传和服务工作。
要坚持以人为本,用真情、办实事,为会员提供政治上、经营上、生活上等各方面的服务,重点在助动发展、品牌培育维权护企、教育培训、招才引智、招商引资、政策咨询、消费互惠、代理代办、信用评定、权益保护等方面丰富协会服务内涵,向会员提供一揽子“服务菜单”,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入会的实惠和好处,提高入会的意愿。
三、严格执行“三公开、三分离”制度,统一会费收取时间。
会费收取执行“三公开、三分离”制度。“三公开”即“依据、标准、结果”公开;“三分离”即“协会与工商部门办公场所分离、收费人员分离、收费项目分离”。
会费收取时间:原则上为每年8月-12月份。
各分会要加强对协会工作人员的教育,不得借企业年检搭车收费,不得违背会员意愿强制收取;避免因态度不好、方法不当所引发的不利影响,损害协会形象。
四、改进方法,推进会费交纳方式多样便民化。
会费交纳可实行转帐、送交、代交和上门收取等多种方式。
要发挥各级协会理事和会员小组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他们在广大会员中的威信和号召力带动广大会员自觉主动地交纳会费。
会费缴纳帐户: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瑞安市民营企业协会城关分会
1203281009064044966
市工行
瑞安市民营企业协会安阳分会
33001626171050000741
市建行隆山分理处
瑞安市民营企业协会商城分会
201000021760150
农村合作银行新兴支行
瑞安市民营企业协会莘塍分会
201000030862120
农村合作银行莘塍支行
瑞安市民营企业协会塘下分会
826000120109001757
温州银行塘下支行
瑞安市民营企业协会仙降分会
33001626172050000786
建行仙降分理处
瑞安市个体劳动者协会马屿分会
246001040003990
农行马屿支行
瑞安市民营企业协会陶山分会
201000021708697
农村合作银行陶山支行

 

 
五、会费减免适用范围。
(一)对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会员单位,免收年度会费。
(二)对经营确有困难,并提出合理原因的会员单位,经填写《会员费减免申请表》、履行审批程序,酌情减免年度会费。
 
 
年六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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